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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韩泰越台四地轮胎双反终裁:中国轮胎海外工厂应对策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1-05-26 09:54:18  浏览次数:190
核心提示:2021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1年7月5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2021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1年7月5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裁定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72%~27.05%、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62%~21.09%、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0.04%~101.84%。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0%~22.27%、补贴率为6.23%~7.89%。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4011.10.1060、4011.10.1070、4011.10.5000、4011.20.1005和4011.20.5010。

2020年5月,美国USW突然提出对韩国、泰国、越南及中国台湾地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希望对泰国产轮胎征收217%的反倾销税,对韩国产轮胎征收195%的反倾销税,对中国台湾产轮胎征收147%的反倾销税,对越南产轮胎征收33%的反倾销税。

2020年6月23日,应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CLC)于2020年5月1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

2020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2020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初裁。

2020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其中泰国反倾销初裁税率为13.25%—22.21%,越南为0%—22.30%,韩国为14.24%—38.07%,中国台湾为52.42%—98.44%。

在本次初裁中韩国、中国台湾遭遇的关税制裁更狠,这两地的轮胎出口阻力也更大。其中南港轮胎和泰丰轮胎受影响程度最大,这两家轮胎企业主打乘用车轮胎,并且主要市场就在美国。美国针对泰国、越南的税率较低,预计对这两地的轮胎出口冲击较弱。

国内头部轮胎企业如玲珑、赛轮等都在泰国、越南有工厂,但预计对其影响有限——赛轮两个海外工厂都位于越南,而美国对赛轮越南工厂生产的轮胎并无征收高关税。虽然玲珑轮胎海外工厂位于泰国,但受影响也较小。以玲珑、赛轮为代表的头部轮胎企业持续抢占海外市场,布局海外产能依旧是中国轮胎走向世界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轮胎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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